致1人死亡!海口一辆三轮摩托高速路逆行与小车相撞

致1人死亡!海口一辆三轮摩托高速路逆行与小车相撞

建立少女 2024-11-04 滚动新闻 117 次浏览 0个评论

一驾驶人骑摩托车

违规进入高速路还逆行

与直行的小型新能源客车

发生碰撞

事故导致摩托车驾驶人不幸身亡

致1人死亡!海口一辆三轮摩托高速路逆行与小车相撞

事故现场

近日,海口公安交警公布此事故案例调查结果,在此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存在无证骑行无牌摩托车在高速路上逆行等违法行为,小型新能源客车驾驶人存在开车时使用手机、穿拖鞋驾驶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2024年8月11日05时15分许,陈某文无证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摩托车违规进入海口绕城高速公路逆向行驶,与王某蒋驾驶的琼ADSI4**号小型新能源客车直行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陈某文受重伤,经医院全力抢救于8月12日不幸离世。

致1人死亡!海口一辆三轮摩托高速路逆行与小车相撞

展开全文

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民警经全面细致调查,通过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等多方面证据证实:陈某文无证驾驶且逆向行驶于高速公路,是事故主要原因;王某蒋开车时存在使用手机、穿拖鞋驾驶的违法行为,是事故次要原因。

因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最终认定陈某文承担主要责任,王某蒋承担次要责任。

海口公安交警提示

无证驾驶缺乏上路资质,高速公路逆向行驶违背正常流向,易引发正面碰撞,后果严重。开车用手机会分散注意力,穿拖鞋可能影响操控交通安全无小事,大家出行务必严格遵守法规,摒弃各类陋习,集中精力驾驶,莫让疏忽酿悲剧,保障自身与他人安全。

商报全媒体椰网/海拔新闻APP记者陈勇合

编辑:苗小艺

审核:李雨聪

监制:段然

版权声明:国际旅游岛商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版权作品,欢迎转发,但非经本报书面授权同意,严禁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改编、引用等,违者必追究法律责任。

你可能想看:

转载请注明来自昆明市龙森商贸有限公司,本文标题:《致1人死亡!海口一辆三轮摩托高速路逆行与小车相撞》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117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

Top
网站统计代码